释安永(?~一一七三),号木庵,俗姓吴,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弱冠为僧,未几谒懒庵于云门。懒庵徙怡山,命为首座。后继席。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居乾元,迁黄檗。又三年,移住福州鼓山寺。乾道九年卒。为南岳下十七世,西禅懒庵鼎需禅师法嗣。有《木庵永和尚语》,收入《续古尊宿语要》卷五。《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续灯正统》卷一○有传。今录诗四十六首。
万山之中小县耳,乃有须眉之男子。山是大明山,水是大明水,明亡六年犹守此。
岂有若夫为不善,人自不识若夫豪杰士。若先生者,乃能真不死。
忠孝节义名四旗,白马之乡良足纪,先生之风今未已。
噫嚱乎嗟哉!当时乃已神龙见首不见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