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安永(?~一一七三),号木庵,俗姓吴,闽县(今福建福州)人。弱冠为僧,未几谒懒庵于云门。懒庵徙怡山,命为首座。后继席。孝宗隆兴二年(一一六四),居乾元,迁黄檗。又三年,移住福州鼓山寺。乾道九年卒。为南岳下十七世,西禅懒庵鼎需禅师法嗣。有《木庵永和尚语》,收入《续古尊宿语要》卷五。《嘉泰普灯录》卷二一、《五灯会元》卷二○、《续灯正统》卷一○有传。今录诗四十六首。
官身肯听俗,人事直强亲。开窗对脩竹,笔墨得具陈。
俗子有时来,挥去防怒嗔。相看久不厌,陈子清且真。
昨宵一雨馀,村村农事新。我亦思驾言,出门免冲尘。
是邦亦有园,以鸟视其人。宁从穷巷居,鸡犬喧四邻。
刘君方授徒,曾君说人伦。室屋不寻丈,猗猗几长身。
未嫌酒杯薄,政爱茗椀醇。曾君索我诗,出语愧逡巡。
烦君隶书题,笔意堪嗣秦。春游有如此,省费能全神。
但恨子胡子,招要不能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