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臣(一○三二~一一○二),字邦直,安阳(今属河南)人。仁宗皇祐五年(一○五三)进士。调邢州司户参军,迁晋州和川令。神宗时,召为两朝国史编修官,同修起居注,进知制诰、翰林学士。元丰四年(一○八一),拜吏部尚书。六年,迁尚书右丞。哲宗即位,转尚书左丞。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一一○一),为门下侍郎,寻出知大名府。崇宁元年卒,年七十一。有诗文一百卷,已佚。事见《杂肋集》卷六二《资政殿大学士李公行状》,《宋史》卷三二八有传。今录诗七首。
清心发微妙,如戒香染薰。云何耳根事,乃以鼻观闻。
是谁斫其垩,得毋挥郢斤。岂其耳尘净,鼻尘乃纷纷。
若云香在炉,闻起香何焚。若云香在鼻,闻减香何熏。
是亦非鼻尘,心乃闻之君。心清生定慧,定慧生芳芬。
是闻非闻间,何境不氤氲。泥闻间转碍,香因已离分。
拈花破颜笑,为君證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