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将军骑白马,朝出西门道。初日射旂竿,秋风动原草。
问君此何之,鞍马甚光仪。新承大夫命,去逐红巾儿。
笳鸣武溪曲,鞭指石州路。手持白羽箭,却射林间虎。
深行五十里,提卒三千人。定摧中军帐,独清西北尘。
丈夫誓杀贼,老剑耀如雪。箫鼓城南楼,归来宴明月。
送君白马祠,因吟白马篇。殷勤折杨柳,赠比珊瑚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