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佾,字德献,龙泉(今属浙江)人。以荫补古田主簿(清乾隆《福建通志》卷二二),改知于潜县,通判庐州,知黄州。高宗绍兴二十九年(一一五九),提举荆湖南路常平茶盐(《永乐大典》卷八六四七引《衡州府图经志》),三十一年,迁转运判官。孝宗乾道元年(一一六五)任江南西路提点刑狱(《梅溪文集》附录《宋龙图阁学士王公墓志铭》)。明徐象梅《两浙名贤录》卷二七、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八有传。
孙君出宛陵,梅诗独不喜。祝黄世通家,于此更訾毁。
暇日扣我门,相与求正始。敢述过庭闻,用告二三子。
节拍贵详缓,言语戒浮靡。无因内金盘,遂厌古罍洗。
无惑变徵声,雅乐成逆耳。譬如学书人,牵率宗二米。
一观繇羲帖,弃走却千里。九方相神骏,肯与骊黄齿。
纷纷稗官说,而昧洙泗理。世事难具陈,岂必在文士。
不鼓无成亏,吾欲师昭氏。
贵溪有石相背而生俗名之背夫石余谓妻安背夫抑夫弃之耳易之曰夫弃石
双石巑岏倚云瘦,背立苍苍两成丑。不知底事忤夫君,千载春风不回首。
妾身虽弃妾不冤,混沌初开已相守。君兴蟠天云,妾亦助君去。
终当为霖九地回,白日昭昭此情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