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1582)广东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乐平知县,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击豪强,吏民震慑。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条鞭法,为一条鞭法之始。隆庆元年,迁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佥都御史,兼领九边屯务。诸御史督盐政者以事权被夺,起而攻之,斥为民。万历四年起故官巡抚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张居正罢归,家居四年卒,谥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日当午,有巴鼻,莫似这汉打瞌睡。精魄沉滞识神牵,堕入三途难出离。
我这里,不如是,眼若不睡诸梦除。端然静坐没牵缠,纵横自在无萦系。
学道人,生惭愧,普庵万劫眼不闭。鼻孔连天叫大哥,海纳细流通大意。
劝君修,休退志,坐断乾坤无别义。一条脊骨鍊纯刚,撑天拄地更无二。
这光明,全体是,充满山河崇富贵。明月堂堂皎碧天,绝待灵明撒手去。
一事无心了便休,祖门一句普天取。离相非空无别是,无声之乐响啾啾。
贵溪有石相背而生俗名之背夫石余谓妻安背夫抑夫弃之耳易之曰夫弃石
双石巑岏倚云瘦,背立苍苍两成丑。不知底事忤夫君,千载春风不回首。
妾身虽弃妾不冤,混沌初开已相守。君兴蟠天云,妾亦助君去。
终当为霖九地回,白日昭昭此情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