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宋代〕
崔与之
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四月二十七日登灵洲阁明日前迓新漕回首望阁
曾丰 〔宋代〕
有为予言乌龙高嶮不可到处有僧岩居不知其年
陆游 〔宋代〕
正月三十日作三首(万历庚申)
王惟俭 〔明代〕
圯上行
家铉翁 〔宋代〕
旧同官张法曹
宋伯仁 〔宋代〕
寄黄溪云
赵希桐 〔宋代〕
菊坡崔参政说平叛卒不得已拜经略之命岂敢言
戴复古 〔宋代〕
白紵歌舞四时词夏
杨万里 〔宋代〕
小轩偶成
郑清之 〔宋代〕
余为成都帅司参议成将军汉卿为成都路兵钤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