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与之(1158~1239)南宋名臣。字正子,一字正之,号菊坡,谥清献,原籍宁都白鹿营 (今江西省宁都县黄石镇营底村),幼年随父移居广东增城,故《宋史》载其广州人,《中国人名大辞典》载其增城(中新坑背崔屋村)人。绍熙四年(1193)进士。授浔州司法参军,调淮西提刑司检法官,特授广西提点刑狱。嘉定中,权发遣扬州事、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知成都府兼本路安抚使。端平元年(1234),授广东经略安抚使兼知广州。二年,除参知政事。三年,拜右承相兼枢密使。嘉熙三年以观文殿大学士奉祠。著有《崔清献公集》。
秦君倜倘士,几别经华春。幼艾拥燕姬,弄珠诧徐麟。
握手要新辞,谓予言不诬。灵蛇忽入梦,熊兆翻启符。
造化信幽渺,古诗亦朦胧。眼前事莫测,至理谁能穷。
春雷剨地破云梦,他日君看蛇作龙。
犹是东风转,浑添几度春。时兼天气闰,景写露华新。
蝶使迷前恨,蜂媒话宿因。阳回饶上巳,斗指向双辰。
隔树莺啼乱,疏帘燕掠频。烟深杨柳暗,雾重杏花匀。
婪尾林中路,鳌头宴里人。料知桐叶绽,暮霭散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