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4—1083)宋洛阳人,字彦国。仁宗天圣八年举茂才异等。庆历二年为知制诰,使契丹,力拒其割地之挟索,然许增岁币。三年,迁枢密使,与范仲淹等推行“庆历新政”。至和二年,拜中书门下平章事,务守成,号贤相。神宗问边事,曰“愿二十年口不言兵”。次年拜相。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出判亳州,复以抵制青苗法被劾降官。以韩国公致仕。卒谥文忠。有《富郑公诗集》。
露宿风餐六百里,明朝饮马南江水。未见丰盈犀角儿,先逢玉雪王郎子。
对床欲作连夜语,念汝还须戴星起。夜来梦见小于菟,犹是髧髦垂两耳。
忆过济南春未动,三子出迎残雪里。我时移守古河东,酒肉淋漓浑舍喜。
而今憔悴一羸马,逆旅担夫相汝尔。出城见我定惊嗟,身健穷愁不须耻。
我为乃翁留十日,掣电一欢何足恃。惟当火急作新诗,一醉两翁胜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