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彦约〔宋代〕
曹彦约
曹彦约(1157~1228)南宋大臣。字简甫,号昌谷,南康军都昌(今属江西)人。淳熙八年进士。曾从朱熹讲学,后受人之召,负责汉阳军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汉阳军。后累官宝谟阁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为湖南转运判官,镇压郴州(今湖南郴县)瑶民起义,后任利州路(今属陕西)转运判官兼知利州,发漕司储粮减价粜与饥民、通商蠲税,并论兵柄财权并列之弊。宝庆元年,擢为兵部侍郎,迁礼部侍郎,不久又授为兵部尚书,力辞不拜,后以华文阁学士致仕,卒谥“文简”。
和林肃翁有所思韵
刘克庄 〔宋代〕
论诗绝句依老人韵
林泳 〔宋代〕
听野老所言
释文珦 〔宋代〕
和赵尚书无辩诗
吴泳 〔宋代〕
和周子中韵
杨万里 〔宋代〕
洞仙歌·仲冬二七
朱彝尊 〔清代〕
送钱给事出守袁州钱旧南昌推官
李舜臣 〔明代〕
载笔洪州日月迁,至今歌颂四明贤。乙明自悔春田讼,伯起如多夜馈还。
锁闼移官仍楚俗,褰帷行县亦章边。道途若问新为守,应有人传佐郡年。
题扬州琼花观
茅大方 〔明代〕
偈颂十二首
释原妙 〔宋代〕
颂古九首 其六
释思岳 〔宋代〕
一句举扬宗旨事,法堂上草亦须荒。回头却说人间话,大地山河常放光。
光未明,无有佛,三条椽下好商量。岑大虫,岑大虫,澧州水,朗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