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广东南海人,字子和。弘治九年进士。授南京户部主事,监江北诸仓,清查积年侵羡,得粟十余万石。历户部员外郎、湖州知府、晋广西参政,督粮严法绳奸,境内肃然。后抚云南,镇湖广皆有政绩。官至兵部右侍郎。致仕卒,年八十。有《海语》、《矩洲集》等。
陟彼南陔,有风惟薰。曷念劬劳,华发盈巾。彼发之华,尚可剪也。
嗟嗟吾亲,不可见也。
陟彼南陔,其薰远兮。慨我功名,今亦晚兮。功名之晚,尚可为也。
嗟嗟吾亲,不可追也。
彼居之子,庭闱休休。爱日之念,胡弗省修。
瞻彼禽鸟,亦哺其母。养而弗驩,于孝奚取。
敬尔身矣,怿其亲矣。逮其暮矣,云何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