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5—1646)浙江东阳人,字九一,号玉笥。天启二年进士。授番禺知县。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尝谏帝“求治太锐,综核太严”。七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以农民军势盛,请割安庆等府,另设巡抚。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十六年,以清兵入畿辅,下狱,旋得释。命赴江南练兵输饷。南都陷,请鲁王监国,任兵部尚书,督师江上。还守东阳,兵败投水死。有《吴中水利书》、《张忠敏公遗集》。
居士閒中抽妙翰。能事逞、管繁金简。凭高阁斜曛,幽人吟眺临流畔。
气韵动,神光满。
听松庵,帘雨卷。竹垆记、白云飞玩。缀胜迹藏山,法书名画人人看。
六如笔,留真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