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昔我所居,巨室高门。或出或处,笑傲乾坤。终日熙熙,省定晨昏。
致君泽民,兹志常存。
今我所居,圭窦荜门。俯首折腰,如坐覆盆。终日譊譊,形弊神昏。
死所未知,旧事谁论。
人亦有言,祸福无门。忠孝弗著,淫侈实繁。天其罚我,我又奚怨。
傥谨言行,或反丘园。作为此诗,以告同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