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蔡氏女子二首

王安石 王安石〔宋代〕

建业东郭,望城西堠。
千嶂承宇,百泉绕溜。
青遥遥兮纚属,绿宛宛兮横逼。
积李兮缟夜,崇桃兮炫昼。
兰馥兮众植,竹娟兮常茂。
柳蔫绵兮含姿,松偃蹇兮献秀。
鸟跂兮下上,鱼跳兮左右。
顾我兮适我,有斑兮伏兽。
感时物兮念汝,迟汝归兮携幼。
王安石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共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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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 赏析 注释 译文

驳复仇议

柳宗元柳宗元 〔唐代〕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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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恋花·又到绿杨曾折处

纳兰性德纳兰性德 〔清代〕

又到绿杨曾折处,不语垂鞭,踏遍清秋路。衰草连天无意绪,雁声远向萧关去。
不恨天涯行役苦,只恨西风,吹梦成今古。明日客程还几许,沾衣况是新寒雨。

黄士奇沿檄送其双亲归闽以诗送之

李昴英李昴英 〔宋代〕

佳哉茂士颇圆机,频到萧斋对尘挥。
官长见知因职业,人生最乐有庭闱。
东山至宝身当惜,伯玉中年力去非。
一事说来真可敬,来装罄矣货金归。

小轩

陆游陆游 〔宋代〕

碪杵声中去日遒,小轩风露一帘秋。
人间走遍心如石,分付寒螿替说愁。

西江月·人事虽然久厌

尹志平尹志平 〔元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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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感

陆游陆游 〔宋代〕

肉食养老人,古虽有是说,修身以待终,何至陷饕餮。
晨烹山蔬美,午漱石泉洁,岂役七尺躯,事此肤寸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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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清顾清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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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刘相幹佑笃信佛法常来参请自和雪窦罂粟

释普宁释普宁 〔宋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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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咏 其一

赵炅赵炅 〔宋代〕

逍遥知语默,境外见真空。有位皆玄感,无缘不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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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马关别青厓

黄衷黄衷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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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宵良晤曾占梦,同省高怀类饮醇。旧里莫寻鱼鸟约,升平难负致君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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