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孝绰〔南北朝〕
薰祓三阳暮,濯禊元巳初。皇心眷乐饮,帐殿临春渠。
豫游高夏谚,凯乐盛周居。复以焚林日,丰茸花树舒。
羽觞环阶转,清澜傍席疏。妍歌已嘹亮,妙舞复纡馀。
九成变丝竹,百戏起龙鱼。
刘孝绰
(481—539)南朝梁彭城人,本名冉,字孝绰,小字阿士。七岁能文,年十四,代父起草诏诰,号“神童”。梁武帝天监初,起家著作佐郎。后迁尚书水部郎。作诗得武帝嗟赏。累擢秘书丞,廷尉卿。被到洽所劾,免官。位终秘书监。
寄一江薛梅坡
顾逢 〔宋代〕
吴姬曲 其五
王冕 〔元代〕
杨柳枝
王恽 〔元代〕
寄仵判院八首
华岳 〔宋代〕
程玉樵方伯德润钱予于兰州藩廨之若已有园
林则徐 〔清代〕
夜行船
佚名 〔宋代〕
令逸作岁寒知松柏题诗因作
赵蕃 〔宋代〕
寄题章氏起青楼
方岳 〔宋代〕
有客自关外来颇道边亭暴露之苦时子止兄方趋
晁公溯 〔宋代〕
岁莫官舍书怀二首
王炎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