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秋水片帆明似箭。又映带烟峦葱茜。有垂钓任公,鸣筝挟瑟开芳宴。
还共举,梨花盏。
质崚嶒,气清远。泛玻瓈、鹧鸪斑擅。拚一饮香浮,醉中海国壶中选。
应胜似,涪阳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