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廷瑞(1250年~1308年),字祥仲,鄱阳(今江西波阳)人。度宗成淳七年(1271)赐同进士出身,时年二十二。授肇庆府司法参车,需次未上。宋亡,幽居山中十年,与吴存、徐瑞等遥。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摄本郡教事。凡五年。退后不出,更号俟庵。武宗至大元年卒。有《芳洲集》三卷,收入清史简编《鄱阳五家集》中。事见本集卷首小传。
巡历郡邑间,人若未厌弃。夹道争向观,疑我形孰似。
得之道听馀,咸谓物吐气。老奸与宿赃,神夺而心悸。
预知犯难逃,已多速奔避。先尝受其赇,今皆偿之既。
非慑使者来,安得自知畏。予默揆诸心,斯言未深契。
一切气不美,先儒说有味。彝伦若尽去,太半为鬼魅。
禽兽争食人,殆盈野盈市。迹其所作为,殆恶过异类。
不洁食不饱,甚焉官与吏。惨酷以济之,甚若豺虎噬。
岂直如得情,哀矜至流涕。刑法用当穷,根本惕若厉。
岂谓犹有民,能喜使者至。或鞠躬焚香,或远送旗帜。
望来漳民情,愿留泉民意。此犹硕果然,不食生可觊。
惟知有罪者,患不速去离。何啻千百辈,施行才一二。
自叹水一杯,孰救炎火炽。伤心复伤心,竟夕不能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