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公度(1109~1156)字师宪,号知稼翁,莆田(今属福建)人。绍兴八年进士第一,签书平海军节度判官。后被秦桧诬陷,罢归。除秘书省正字,罢为主管台州崇道观。十九年,差通判肇庆府,摄知南恩州。桧死复起,仕至尚书考功员外郎兼金部员外郎,卒年四十八,著有《知稼翁集》十一卷,《知稼翁词》一卷。
月上梨花午。恰重逢、江潭旧识,喁喁尔汝。绛烛两行浑不夜,添上三通画鼓。
说不尽、残唐西楚。话到英雄儿女恨,绿牙屏、惊醒红鹦鹉。
雕笼内,泪如雨。
一般怀抱君尤苦。家本在、扶风盩厔,五陵佳处。汉阙唐陵回首望,渭水无情东去。
剩短蜡、声声诉与。绣岭宫前花似雪,正秦川、公子迷归路。
重酌酒,尽君语。
十里深窈窕,万瓦碧参差。青山屋上,流水屋下绿横溪。
真得归来笑语,方是闲中风月,剩费酒边诗。点检歌舞了,琴罢更围棋。
王家竹,陶家柳,谢家池。知君勋业未了,不是枕流时。
莫向痴儿说梦,且作山人索价,颇怪鹤书迟。一事定嗔我,已办北山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