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佥判取苏黄门图史园囿文章鼓吹之语为韵见贻辄复赓载 其二

方岳 方岳〔宋代〕

肮脏自山林,伊优自朝市。是耶其非欤,一笑付图史。

纷华勿与战,深沟闭坚垒。岁月曾几何,折北俱披靡。

问君胡能然,待以不争耳。北山有微行,聊足屣吾履。

未莎者维菊,未棘者维杞。撷之复湘之,寒绿冰人齿。

秋声在树间,饷我一睡美。谁其惊周公,山鸟亦逝矣。

方岳

方岳

方岳(1199~1262),南宋诗人、词人。字巨山,号秋崖。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授淮东安抚司□官。淳□中,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后调知南康军。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被移治邵武军。后知袁州,因得罪权贵丁大全,被弹劾罢官。后复被起用知抚州,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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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前韵酬魏倅

王炎王炎 〔宋代〕

手把一麾来霅水,身似痿人方暂起。
此行本为贫所驱,非恋吴中风土美。
浩荡烟波隔白鸥,间关道路劳黄耳。
幸而别驾有诗流,相逢眉睫津津喜。
我今白首君黑头,莫讶钟鸣不知止。
每因揖客愁下榻,岂暇谈玄频捉麈。
忙里偷閒花下饮,更约广文同笑语。
把酒消忧忧更来,见说东皋今渴雨。

重送杨明叔

梅尧臣梅尧臣 〔宋代〕

君将会稽去,旧迹可以嬉。
予因状其美,赠子临路岐。
子不以为乐,但愿有以规。
噫吾岂无说,畏子未及裨。
既求不语子,吾曷忍子欺。
前年子渡淮,夜泊洪泽湄。
有鬼称使者,来告风波期。
子时再拜谢,乃被邻船嗤。
逡巡鬼复至,复附船家儿。
怒彼慢嗤士,明当使惊危。
船儿傍舷回,走若一足夔。
翌日各解舟,出浦风动旗。
子独乘安流,彼受横浪吹。
此事非子传,焉得他人知。
昨逢令弟蕴,备述果不疑。
越俗素重鬼,慎勿启其私。
子口有仁义,子腹有书诗。
子尝谈王道,怪语固未宜。
近闻苏才翁,问子辟者谁。
得非外戚侯,子怒已竖眉。
今我傥得罪,甘与苏同之。

感昔二首

刘克庄刘克庄 〔宋代〕

谈攻说守漫多端,谁把先朝事细看。
弃夏西陲忘险要,失燕北面受风寒。
傍无公议扶种李,中有流言沮范韩。
寄语深衣挥麈者,身经目击始知难。

喜仲实兄转龙溪教谕

潘希曾潘希曾 〔明代〕

十年江海广文寒,忽报龙溪漫转官。绛帐已专新讲席,青毡不改旧吟坛。

梦回好句凭谁寄,别久幽怀稍自宽。却幸星槎假良便,一尊非晚话团圞。

寿章参政

陈耆卿陈耆卿 〔宋代〕

声名早已压人寰,手握枢机鬓未斑。
嘉会宛如鱼在水,远猷直放马归山。
风生帷幄深沉处,春在边陲广莫间。
闻说吴儿眠正熟,月明夜户不曾关。

游仙窟诗 赠崔十娘

张文成张文成 〔唐代〕

今朝忽见渠姿首,不觉殷勤著心口。令人频作许叮咛,渠家太剧难求守。

端坐剩心惊,愁来益不平。看时未必相看死,难时那许太难生。

沈吟处幽室,相思转成疾。自恨往还疏,谁肯交游密。

夜夜空知心失眼,朝朝无便投胶漆。园里花开不避人,闺中面子翻羞出。

如今寸步阻天津,伊处留心更觅新。莫言长有千金面,终归变作一抄尘。

生前有日但为乐,死后无春更著人。祗可徜徉一生意,何须负持百年身。

戏赠陈季张

黄庭坚黄庭坚 〔宋代〕

气清语不凡,郭与陈季优。
季子有美质,明月悬高秋。
词谈贯百家,炙毂出膏油。
放声寄大块,肆情无去留。
方圆付自尔,规矩为疮疣。
当其说荒唐,众口莫能咻。
书案鼠篆尘,衔蔬满床头。
居不省家舍,那问犬马牛。
吾尝观圣人,与世为献酬。
道通众人行,智欲万物周。
微言观季子,颇亦有意不。
季子捧蛙延海鳖,乐事擅一邱。
束牲盟伯夷,固自取揶揄。
无心以触物,爱子如虚舟。
维楫苟不存,倾覆当谁尤。
尚思济来者,非但自为谋。

霜天晓角·暮天云阔

张辑张辑 〔宋代〕

暮天云阔。懒泛琴三叠。恰有梅花相伴,窗儿上、一枝月。忆别。恁时节。吟情谁共说。敧枕偶成清梦,画角晓、更愁绝。

石公晓起看日出月落

安希范安希范 〔明代〕

我昔曾读弇州伯仲诗,盛称石公日月出没景最奇。

至今两歌犹脍炙,读之往往神先驰。登临自负颇豪逸,入山往往凌崒嵂。

每携短策冲残暑,屡上危峰观落日。缥缈龙山尽大观,未若兹游更奇绝。

昨宵醉月石公湖畔石,归卧山楼正酣适。醉消梦醒鸡乱鸣,照地馀光似霜白。

摩娑睡眼一搔首,瞥见朱霞射东牖。急起凭栏左右望,动魄惊魂叹希有。

湖光湛湛如凝碧,上下水同天一色。若木腾辉桂影寒,日月双悬如合壁。

羲轮渐远东峰翠,望舒西引如相避。金乌鼓翼玉兔顾,相望依依若相媚。

恍疑神女凌波来,双携明镜临妆台。红绡彷佛长裾展,绿縠纡徐舞席开。

又如宜僚弄丸呈巧技,上下回环终不坠。忽然两壁直如衡,不觉双丸若平置。

长风萧萧扬素波,晶盘隐隐呈青螺。遥看天际群峰色,处处岚消出翠蛾。

天地之间亦大矣,五湖不过三百里。乃知见性自无涯,日月升沉只如此。

倚槛徘徊默有,恍惚此身凌倒景。须臾日高月渐没,晓岚犹自侵衣冷。

注释 译文

李遥买杖

沈括沈括 〔宋代〕

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杀人亡命。逾年,至秭归,因出市,见鬻柱杖者,等闲以数十钱买之。是时,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求贼甚急。民之子见遥所操杖,识之,曰:“此吾父杖也。”遂以告官司。吏执遥验之,果邑民之杖也。榜掠备至。遥实买杖,而鬻杖者已不见,卒未有以自明。有司诘其行止来历,势不可隐,乃通随州,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因缘及其隐匿,此亦事之可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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