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禮典 第 四 十 五 原文

禮五沿革五吉禮四方丘神州后土附社稷方丘神州后土附○顓頊夏殷周漢後漢魏晉東晉宋齊梁陳後魏北齊後周隋大唐王者父天母地,故庖羲氏俯而觀法焉。

  顓頊乃命火正黎司地以屬人。火當為北。北,陰位也。正,長也。司,主也。屬,會也。所以會聚群神,使各有序。

  夏以五月祭地祇。

  殷以六月祭。  周制,大司樂云:「夏日至禮地祇於澤中之方丘。」地祇主昆侖也。必於澤中者,所謂因下以事地。其丘在國之北。就陰位。禮神之玉以黃琮,琮,八方,象地。牲用黃犢,幣用黃繒。大宗伯云「黃琮禮地」,下文云「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牲幣皆宜以黃。王及尸同服大裘。祭地之服無文。崔靈恩、賈公彥、孔穎達皆云與祭天同服。今按,郊特牲云「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是同器也。王制云「天地之牛角繭栗」,是同牲也。又鉤命決云「地配以后稷」,又配祭同也。此類頗多,凡覆載功齊,煦嫗德一,尚質之義安有二哉!配以后稷。按鉤命決釋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地。祭天南郊,就陽位。祭地北郊,就陰位。后稷為天地主,文王為五帝宗」是也。其樂,則大司樂云:「凡樂,函鍾為宮,太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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