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桓公·桓公三年 原文
【经】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六月,公会杞侯于郕。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公子翬如齐逆女。九月,齐侯送姜氏于欢。公会齐侯于欢。夫人姜氏至自齐。冬,齐侯使其弟年来聘。有年。
【传】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陉庭,韩万御戎,梁弘为右,逐翼侯于汾隰,骖絓而止。夜获之,及栾共叔。
会于嬴,成昏于齐也。
夏,齐侯、卫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公会杞侯于欢,杞求成也。
秋,公子翬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齐侯送姜氏于欢,非礼也。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
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
芮伯万之母芮姜恶芮伯之多宠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