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卷二百一·列传第九十八 原文
李孟 敬俨 郭贯 刘正 王毅 高昉
李孟,字道复,潞州上党人。曾祖执,金末举进士不第,以行义称于时,祖昌祚,授金符,潞州宣抚使。父唐,夔州经历,以历官秦蜀,徒家汉中。
孟生而敏司,十岁能文,倜偿有大志。博通经史,善论古今治乱,一时名儒商挺、王博文、魏初等,皆折行辈兴交。唐友郭彦通,名知人,语唐曰:此儿骨相异常,宰辅器也。”至元十九年,四川行省辟为捅,不赴,调晋原县主簿,又辞。行台交荐,亦不就。后以事至京师。中书参知政事杨吉丁一见奇之,荐于裕宗,得召见东宫。未几,裕宗卒,不及擢用。选授梓潼县主簿。
成宗即位,命采访先朝圣政,以备史官纪述。陕西省臣使孟讨论编次,奏进之。时武宗、仁宗皆未出阁,微仁裕圣皇后求名儒辅导,有荐孟宜为太子师傅,用召孟侍左右。大德元年,武宗抚军北方,仁宗留宫中,孟日进格言,多所裨益。诏授太常少卿,执政以孟未尝一造其门,沮之。改礼部侍郎,命亦中寝。
仁宗侍昭献元圣皇后居怀州,又如官山,孟常单骑以从,每奏曰:“尧舜之道,教弟而已。今大兄在朔方,大母居外,殿下当先意承志,以慰亲心,则孝弟之道得矣。”仁宗深纳其言,有暇,辄就孟讲论前朝得失成败及君臣父子之义。后仁宗即位,尝与群臣语,握拳示之曰:“所重乎儒者,为其维持纲常,如此其固也。”帝崇儒重道,实孟启之。
成宗崩,安西王阿难答与左丞相阿忽台密谋构乱,右丞相哈剌哈孙哈剌罕遣使来告,仁宗疑而未行,孟曰:“支子不嗣,世祖之训也。今宫车晏驾,大太子居万里之外,宗庙社稷危在旦夕,殿下当奉大母急还京师,以折奸谋,固人心。不然,国事未可知也。仁宗犹豫未决,孟复进曰:“邪谋既成,以一纸书召还,则展下母子且不自保,岂暇论宗社乎?仁宗曰:“先生言及宗庙社稷之福。”遂奉太后还京师。
时哈剌哈孙称病坚卧,仁宗遣孟往候之,达皇后使人问疾,络绎不绝,孟入,长揖而坐,引手诊其脉,人以为医者,不之疑。既知皇后临朝有日,还告曰:“事急矣,先发者制人,后发者制于人,不可不早图之。”
左右皆不能决,惟曲出、伯铁木儿与孟同。或曰:“皇后八玺在手,四卫之士,一呼而应者累万,安西府王府中从者如林。殿下侍卫寡弱,不过数十人,兵仗不备,赤手而往。事未必济,不如静守以俟阿合之至,然后图之未晚也。”阿合,译言兄,谓武宗也。孟曰:“群邪背弃祖训,党附中宫,欲立庶子。天命人心,必皆不与。殿下入内庭,以大义责之,则凡知君臣之义者,无不为殿下用,何求而弗获?清宫禁,以迎大兄之至,不亦可乎?且安西王既正位号,纵大兄至,彼安肯退就藩服,亦师必有喋血之祸,宗社危矣!危身以及其亲,非孝也。遗祸难于兄,非弟也。得时弗为,非智也。临机不断,非勇也。仗义而动,事必万全。”
仁宗曰:“当以卜决之。”命召卜人,既至,孟出语之曰:“大事待汝而决,但言吉可也。”人筮,皆九。孟曰:“筮不违人,是谓大同,时不可以失!”仁宗喜,乃上马。孟及诸臣皆步从,入自延春门,哈剌哈孙自东掖门来就之。至殿廓,收首谋及同恶者悉下于狱,奉御玺北迎武宗,中外翕然。
仁宗监国,授孟参知政事。孟久在民间,知闾阎疾苦,损益庶务,悉中利病,速近无不悦服。然特抑绝侥幸,群小多怨之,孟不为动。事定,乃言于仁宗曰:“执下舌臣,当自天子亲用,今銮舆在道,孟未见颜色,不敢冒当重任。”固辞,弗许,遂遁去,隐于许州陉山。
夏五月,武宗即位,有言于帝曰:“内难之初定也,李孟尝劝皇弟自取,如彼言,岂有今日。”武宗察其诬,弗听。仁宗亦不敢复言孟。
至大二年,仁宗为皇太子,尝侍帝同太后内宴,饮半,仁宗戚然改容,帝顾语曰;“吾弟今日不乐,何所思耶?仁宗从容起谢曰:“赖天地祖宗神灵,神器有归,然成今日母子兄弟之欢者,李道复之功为多,适有所思,不自知其变于色也。”帝友爱,感其言,怒命搜访之。
三年春正月,入见武宗于玉德殿。帝指孟,谓宰执大臣曰:“此皇祖妣命为朕师者,宜速任之。”三月,特授荣禄大夫、中书平章政事、集贤大学士、同知微政院事。
仁宗嗣位,真拜中书平章政事,进阶光禄大夫,谕之曰:“卿,朕之旧学,其尽心以辅朕不及。”孟以国事为己任,节赐与,重名爵。贵戚近臣恶其不便于己,而心服其公,无间言。孟言:“人君之柄,在赏与罚,赏一善而天下劝,罚一恶而天下惩,乃不失所施。若赏罚不足劝惩,何以为治?”遂奏雪冤死者,复其官荫,滥冒名爵者,悉夺之,罢僧道官,使释老之徒不敢与有司抗,天下翕然颂之。
仁宗夙知吏弊,欲痛为划除。孟进言曰:“吏亦有贤者,在乎变化激厉之而已。”帝曰:“卿儒者,宜与吏气类不合,而曲相庇护如此,真者之言也。”时承平日久,风俗奢靡,车服僭拟,上下无章,近臣恃恩,求请无厌。宰相不为裁制,更相汲引,耗竭公储,以为私惠。孟言:“贵贱有章,所以定民志;赐与有节,所以劝臣工。请各为之限制。”又请停罢土木营缮,帝皆从之。
孟在政府,自视常若不及。每因间请曰:“臣学圣人之道,遭遇陛下,陛下尧、舜之主也。臣不能使天下为尧、舜之民,上负陛下,下负所学,乞罢政权,避贤路。”帝曰:“朕在位,必使卿在中书,朕与卿相与始终,自今其勿复言。”赐孟爵秦国公,帝亲授印章,命学士院降制。又图其像,敕词臣为之赞,及御书“秋谷”二字赐之。入见,必赐坐,语移时,称其字而不名。帝常语近臣曰:“道复以道德相朕,致天下太平。”赐钞十万贯,令将作为治第。孟辞不受。皇庆元年正月,授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仍平章政事,赐潞川田二十顷。未几,请告归葬其父母,帝饯之曰:“事已,速还,毋久留,孤朕所望。”十二月,入朝,帝大悦,慰劳甚至,因请谢事,优诏不允,请益坚,乃命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依前翰林学士承旨。
二年夏,气还秦国公印,奏三上,始如所请。帝与孟论用人之方,孟曰:“人材所出,固非一途,然唐、宋、金科举得人为盛。今欲兴天下之贤能,莫如科举,又必先德行经术,乃可得真材也。”帝深然其言,决意行之。延祐元年十二月,复拜平章政事。二年春,命知贡举,及廷策进士,为监试官。七月,进金紫光禄大夫、上柱国,改封韩国公。四年七月,以衰病不任事,乞解政权,帝不得已从所请,复拜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修国史。
延祐七年,仁宗崩,英宗初立,铁木迭儿复相,以孟不附已,构于太皇太后,尽收前后封拜制命,仍仆其祖墓碑,降授集贤侍讲学士、嘉议大夫,度孟必辞,因中伤之。孟拜命欣然,适翰林学士刘赓来慰问,即与同入院。宣微使以闻曰:“李孟今日供职,旧例当赐酒。”帝愕然曰:“李道复乃肯俯就集贤耶?”时铁木迭儿子八尔吉思侍帝侧,帝顾谓曰:“尔父谓彼不肯为是官,今定何如!”由是谗不得行。尝语人曰:“才臣待罪中书,无补于国,圣恩宽宥,不夺其禄,今老矣,何以报称。”帝闻而善之。至治元年卒,年六十七。御史累章辨其诬,诏复元官。后赠旧学同德翊戴辅治功臣、太保、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忠。
孟宇量闳廓,材略过人,三入中书,中外利弊,知无不言。皇庆、延祐之世,每一政之秕,皆以为铁木迭儿所为,一事之善,必归之于孟焉。
子献,字伯征,由参议中书省事,拜治书侍御史,累迁御史中丞、同知经筵事。
史臣曰:“张珪、李孟,俱称紧相。珪忤铁木迭儿,至于困辱,孟鉴珪之受祸,逡巡引避,不敢复论其奸。然铁木迭儿再相,孟亦不免于降黜。是以守道之君子,宁为珪之直,不为孟之诎也。”
敬俨,字威卿,其先河东人,后徒易州。五世祖嗣徽,金参知政事。父元长,有学行,官至太常博士。
俨,其仲子也。幼嗜学,善属文。御史中丞郭良弼荐为殿中知班,受知于月吕鲁那寅,累辟太傅、太师两府掾,调高邮县尹,未赴,选充中收省掾。朱清、张瑄为海运万户,以俨典文牍,致厚赂,俨怒拒之。二人后坐事诛,官省多以贿连坐,独俨不与。
大德二年,授吏部主事。改集贤司直。会湖南盗起,丞相哈剌孙遣俨奉诏抚循诸路,宣布恩泽,甚称帝意。六年,擢礼部员外郎。有以父荫补官者,继母诉非嫡子,俨察其诬,斥之。
七年,拜监察御史。时中书平章政事伯颜、梁德珪等,并受朱清、张瑄贿,俨劾其黩货,俱罢去。江浙省臣与宪司相讦事闻,命俨与阿思兰海牙按其事,议不合,两上之,朝廷卒题俨议。七月,迁中书左司都事,扈从上京。有贾人以运饷得官,盗谷数十万石,主者匿不发,俨征偿其谷,输于边。
九年,授吏部郎中,以父病辞。父卒,终丧,复入御史台为都事。中丞何玮与执政有隙,省议欲核台选当否。俨曰:“迩者,省除吏千余人,台臣亦当分别之邪?”语闻,议遂寝。建康路总管侯珪贪纵虐民,俨亟遣官决其事。珪夤缘近幸奏请原之,命下,已无及矣。除山北道廉访副使,入为右司郎中。
武宗即位,湖广省臣有伪为警报,驰驿入奏,以图柄用者。俨面诘之曰:“汝守方面,既有警,岂得闻职守,是必虚诞耳。”其人竟以诬奏被斥。民因饥为盗,有司捕治,皆论死。狱既上,廷议互有从违,俨曰:“民饥而盗,迫于不得已,宜矜贷。”用是减死者甚众。
至大元年,授左司郎中,擢江南诸道行御史台治书侍御史。先是,俨以议立尚书省,忤宰相意,适两淮盐法久滞,乃左迁俨为转运使,欲陷之。比至,首劾场官贪污者,增羡至二十五万引。河南行省参政来会盐策,将以羡数为岁入常额。俨谓盐户凋弊,以羡为额,民力将殚,病人以为己,非大臣事,事遂止。
仁宗践阼,召为户部尚书。廷议欲革尚书省弊政,俨言:“遽罢钱不用,恐细民失利。”不从。以疾辞。皇庆元年,除浙东道廉访使。钱塘退卒诈服僧衣,称太后旨,建婺州双溪石桥。俨命有司发其奸赃,杖遣之,仍奏罢其役。郡大火,焚数千家,俨发禀赈之。取宪司所储材木及诸路学禀之羡者,建孔子庙。
二年,拜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旧俗,民有争往往越诉于省,吏得缘为奸利。俨下令省府,非有司,不得侵民,讼事遂简。延祐元年,诏设科举,俨荐崇仁吴澄,金陵杨刚中为考试官。其年冬,移疾退居真州,除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不赴。
四年春,诏促京前职,以疾辞。七月,召为侍御史。十月,迁太子副詹事,御史大夫脱欢答剌罕奏留之。湖广省臣以赃败,俨一日五奏,卒正其罪。台臣有劾罢复职者,御史再劾之,命中书、枢密共议其事。俨曰:“如是则台纳堕矣!”即帝前奏黜之,因伏殿上,叩请代。帝谕之曰:“事非由汝,其复位。”
五年夏四月,拜中书参知政事,台臣复奏留之,俨亦辞,不允。赐《大学衍义》及所服犀带。每入见,帝以字呼之曰威卿而不名,旧制:诸院及寺监得奏除僚属,岁久多冒滥,富民或以赂进,有至大官者。俨以名爵当慎,奏请追夺,著为令。六年,乞病归,赐衣一袭,遣医视疗。
至治元年,起为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中丞,泰定元年,改江南诸道行御史台。皆不赴。年六十五,即告老。四年春,遣赐上尊,征为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商议中书省事,俨令使者先返,而挈家归易州。九月,帝特署为中政院使,复赐上尊,召之,乃舆疾入见,赐食慰劳,亲为差吉日视事,命朝会日无下拜。
天历元年,拜中书平章政事,复以老病辞,不从。廷议欲尽戮朝臣之在上京者,俨抗言:“是皆循例从行,无死罪。”众赖以免。居月余,伤足,告归。家居十余年,痹不能行,犹读书不辍。归卒,戒子弟清白自守,无急仕进,衣冠端坐而逝。赠翰林学士承旨、光禄大夫、柱国,追封鲁国公,谥文忠。
子自强,礼部员外郎。俨叔祖铉与太原元好问同登金进士第,元初为中都提学,著《春秋备忘》四十卷,仁宗朝命刻其书,行于世。
郭贯,字安道,保定清苑人。父希泰,以孝友知名,尝营楼居。或谓:“君有弟,可为二楹,易析居。”希泰谢曰:“兄有即弟有也。奚分为!”言者叹服。
贯幼从郝经学,以才行推择为枢密中书掾,调南康路经历,擢广西道提刑按察司判官。会例格,授济南路经历。
至元二十七年,拜监察御史。奉诏分江北沿淮草地。刻淮西宣慰使昂吉儿父子专权,久不迁调,蠹政害民,不报。又言:“江淮之俗,多发掘祖墓,改售于人;合同恶逆定罪,贾地人知情者减二等科罪。”刑曹韪其言,著为令。三十年,佥湖南廉政廉访司事。
大德初,迁湖北道,言:“四省马以数万计,征八百媳妇,深入炎瘴万里不毛之地,无益于国。”不听。五年,迁江西道,赈恤饥民,有惠政。入为御史台都事。八年,迁集贤待制,进翰林直学士。奉诏与辽阳行省平章政事别速合彻里帖木儿镇抚高丽。十一年,召为河东廉访副使。
至大二年,仁宗至五台山,贯进见,仁宗因问:“廉访使灭里吉歹何以有善政?”左右对曰:“皆副使郭贯教之。”乃赐贯玛瑙数珠、金织文币。人为吏部考功郎中,遂拜治书侍御史。四年,除礼部尚书。帝亲书其阶曰嘉议大夫,以授有司。
皇庆元年,擢淮西廉访使,寻留不遣,改侍御史。俄迁翰林侍讲学士。明年,出为淮西廉访使。延祐二年,召拜中书参知政事。明年,迁左丞,加集贤大学士。五年,除太子詹事。贯言:“皇太子受金宝已三年,宜行册礼。又辅导之官,早宜选置。”从之。六年,加太子宾客,谒告还家。
至治元年,复起为集贤大学士,寻致仕。泰定元年,迁翰林学士承旨,不起。至顺二年,以疾卒,年八十有二。赠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蔡国公,谥文宪。贯博学,精于篆籀,当世册宝碑额,多出其手云。
刘正,字清卿,清州人。初辟制国用使司令史,迁尚书户部令史。至元八年。罢诸路转运司,立局考核逋欠,正掌其事。大都运司负课银五百四十七锭,逮系倪运使等四人,征之,视本路岁入簿籍,实无所负,辞久不决。正察其冤,检吏牍,得至元五年李介甫关领课银文契七纸,适合其数,验其字画皆司库辛德柔所书也。德柔交结权贵,莫敢讲问。正廉得其实,始白尚书省鞫之,于是四人皆得释。正由是知名。转枢密院令史,辟中书掾。十四年,分省上都。会诸王昔里吉叛。至居庸关,守者告前有警急,正曰:“吾不往,后至者益怯矣。”驰出关,至上都。边将请金银符充战赏,中收檄工部造给,事后奏闻,帝以为欺罔,欲诘治。正曰:“军赏贵速,先造符印而后禀命,非罪也。”帝韪之。
十五年,擢左司都事。时阿合马当国,与江淮行省阿里伯、崔斌有隙,诬以盗官粮四十万,命刑部尚书李子忠与正驰驿,按其事,狱弗具。阿合马复遣北京行省参知政事张澍等四人,杂治之,竟置二人于死。正乃移疾去官。十八年,征为左司员外郎。十九年春,阿合马并中书左右司为一,改左右司员外郎。三月,阿合马败,和礼霍孙右丞相,复为左司员外郎,谒告归。九月,中书捕正与参政匝喜鲁丁等,偕至帝前,问曰:“汝等皆党于阿合马,能无罪乎?”正曰:“臣未尝阿附,惟法是从耳。”会日暮,车驾还内,俱械系于阙前。逾数日,奸党伏诛,复械系正于拱卫司,和礼霍孙曰:“上尝谓,刘正衣白衣,行炭穴十年,有谓廉洁者。”乃免归。二十年春,枢密院奏为经历,擢参议枢密院事。二十五年,桑哥立尚书省,擢为户部侍郎,迁户部尚书,复移疾归。
二十八年,桑哥败,完泽为丞相,召为户部尚书,迁参议尚书省事。省罢,仍参议中书省事。湖南马宣慰庶子因争荫,诬告其兄匿亡宋官银,正察其诬,罪之,仍荫其兄。济南张同知子为两淮运使,正弗与。张作飞语构其事,帝召正诘之,曰:“匿银事在右司,争事在左司,参议乃幕长,寝右而举左,宁无私乎?”正辨析分明,事遂释。三十年,御史台奏为侍御史,中书省奏为吏部尚书,己巳而复留为侍御史。迁江南行御史台中丞。
大德元年,改同佥检密院事。寻出为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右丞忙兀突鲁迷失请征缅,正以为不可。俄俱被征,又极言其不可。不从,师果无功。云南民岁输金银,甸寨远者,则遣官往征,人马刍粮往返之费,岁以万计。征收金银之数,必十加二,而折阅之数如之,其送迎馈赆之数又如之。正首疏其弊,给官秤,俾土司诣官输纳,其弊始革。始至,官储玐二百七十万索、白银锭。比四年,得贮一千七十万索、金百锭、银三千锭。七年秋,谢病归。八年六月,起为江西行省左丞。冬十月,改江浙。
武宗即位,召为中书左丞,迁右丞。二年,立尚书省,复谢病归。
仁宗即位,召诸老臣入议国事,正诣阙言八事:一曰守成宁,二曰重省台,三曰辨邪正,四曰贵名爵,五曰正官符,六曰开言路,七曰慎赏罚,八曰节财用。仁宗初政,风动天,正与诸老臣襄赞之力居多。累乞致仕,不许。拜荣禄大夫、平章政事、议中书省事。
时议经理河南、淮浙、江西民田,增茶盐课额,正极言不可,弗从。岁大旱,野无麦谷,种不入土,台臣言:“燮理非人,奸邪蒙蔽,民多冤滞,感伤和气所致。”诏会议。平章李孟曰:“燮理之责,儒臣独孟一人,请避贤路。”平章忽都不丁曰:“台臣不能明察奸邪,以裨时政,可还诘之。”正言:“台、省一家,当同心献替,择善而行,岂容分异耶?”孟不从,竟如忽都不丁言。右丞相帖木迭儿传旨:“廉访司权太重,故按事失实,自今不许专决六品以下官。”忽都不丁、李孟议行之,正言:“但当择人,法不可易也。”事始寝。延祐六年卒。后赠宣力赞治功臣光禄大夫、司徒柱国,追封赵国公,谥忠宣。
子秉德,官秘书监丞,历兵、工二部侍郎,出为安庆路总管;秉仁,以荫为中书架阁管勾,累官工部尚书,致仕。
王毅,字栗夫,东不汶上人。以大臣荐,累官翰林学士承旨、太子詹事。武宗欲幸寿安佛寺,毅疏谏止之。仁宗即位,劾铁木迭儿营私蠹政,伏阙极论之,不报。以亲老告归,用御史台荐,召不。延祐三年,拜中书右丞。四年,出为江浙行省右丞,迁中书平章政事。六年,复以亲老致仕。仁宗崩,欠木迭儿复相,诬以征理钱谷不实,欲奏杀之,英宗不从,始获免。后卒于家。
初毅召用时,父玉附诏使奏曰:“臣玉虽老尚健,谨遣毅一心事陛下。”仁宗大喜,特授玉集贤学士,阶资德大夫,士论荣之。
高昉,字显卿,其先辽东人,后徒大名。父昂,朝城尉。
昉美风仪,神观高郎,涉猎文史,为经世之学。辟集贤院掾擢都省掾。
平章何荣祖器之,调吏部主事。建言:“仕者历履岁月,治行无由核实,吏得并缘为奸。宜书于册,置局司之,每遇迁转,以为黜陟。”执政韪其言,著为令。再迁左司员外郎、郎中。臣囚燕南道,平反冤狱,时论称之。改吏部郎中,时选授无法,昉请除儒人为长吏,杂进者贰之,由是选法一清。擢礼部侍郎,奉命按治浙江白云宗僧民经,凡夺民田庐悉返之,又得贿赂没官者若干万,浙民大快。迁左司郎中,出为潭州路总管。奸民有诈称敕制者,逮击数百人,昉详谳之,止坐二人,余皆释不问。
武示即位,召为同知中政院事。旋拜中书参知政事。至大二年,尚书省立,议更钞法。昉言:“纸币已虚数倍,若再抑之,则钞愈轻,而物愈贵,非半之善也。”时不能用其言,出昉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敕范供佛铜器,行省官欲销库钱以充其用,昉曰:“历代钱货,敦敢擅废?”未几,钱、钞兼行,从乃服昉有先识。进行省左丞。会平章张驴请括江南民田,昉言:“承平日久,赋税皆有常经,民心一摇,恐生他变。”已而果如昉言,赣州蔡五九等乱作。延祐元年,召为中书参知政事,昉以母老乞归养,帝不允,改集贤学士、商议中书省事。是年,丁母忧。明年,起为江南行台侍御史,又行枢密副使,皆不就。又明年,帝遣使召之曰:“卿以大祥日至,则能为朕来矣。”昉不敢固辞,既至,入见便殿,即日拜中书参知政事。五年,进右丞。
七年春,帝不豫。铁木迭而谮于皇太子,言仓库空虚,命具钱谷大数以闻。昉曰:“某等备位执政,进贤黜不肖,乃其职也。至于钱谷,自有主者。”铁木迭而益怒。仁宗崩,铁木迭而遂为右丞相,以昉及前平章政事王毅、参议韩若愚征理钱谷不实,请于英宗,欲仿桑哥奏诛执政,杀昉等。赖帝知其无罪,得放还。
泰定初,昉等始获昭雪,起拜荣禄大夫、湖广行省平章政事,佩金虎符,节制诸军。时两江岑毅、黄圣许等数叛,昉请于朝,以前广西佥提刑按察司事奥屯忽都鲁有威惠,命为本道安抚使,岑、黄等果相帅归附。岁余,改江浙行省平章政事。天历元年,偕行省臣五人入觐,至陵州,以疾卒,年六十有五。至正中,赠推诚效节秉义佐理功臣、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柱国,追封魏国公,谥文贞。
子履,江浙行左右司郎中;恒,河间路总管府治中。